明升体育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栏目: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2023-04-09

  明升体育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470,404,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4,080,960.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2年,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能源市场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天然气价格高位震荡。俄乌冲突爆发后,欧美主要国家对俄罗斯油气出口实施多轮制裁,欧盟发布《欧洲廉价、安全、可持续能源联合行动方案》(REPowerEU),力求在2030年前摆脱对俄罗斯的能源进口依赖。美国向欧洲供应大量液化天然气,非洲、中东等地加大对欧洲天然气供应。卡塔尔、澳大利亚等国的LNG货源被亚洲买家以长协形式提前锁定。俄罗斯不断加大向亚洲地区天然气供应。全球天然气市场格局出现重大变化。

  2022年,国内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663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7%,天然气消费规模自2004年西一线投产以来首次出现下滑。用气结构方面,2022年国内城镇燃气消费量微涨,化工与发电用气量基本持平,工业燃料用气量同比下降约2个百分点。在国内宏观经济承压运行、疫情反复、用气需求减弱和现货价格高涨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下,国内需求仅下滑不到2个百分点,体现了国内天然气市场的强劲韧性和价格承受能力。

  2022年,国内油气行业全力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切实保障国内核心油气需求。我国油气勘探开发全面进入深层、深水领域,南海东部海域深水天然气勘探获重要突破,海上超深水气田“深海一号”生产稳步推进。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陆上最大的深层超深层油气勘探生产区,海洋油气已经成为我国油气增储上产的重要增长极。2022年油气产量超额完成“七年行动计划”阶段性目标,天然气产量超过2170亿立方米,年增产量连续六年超百亿立方米,产供储销体系弹性韧性进一步提升。

  国家管网公司挂牌后坚持“扩网立企强企”总体方略,以扩张态势推进“全国一张网”加速构建,进行全国范围的省级管网资源整合,目前广东、海南、湖北、湖南、福建、甘肃、浙江等多个省天然气管网已通过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建设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X+1+X’的中国油气体制改革成效初显。从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上看,各省级管网改革、落实“全国一张网”布局将继续在“十四五”期间稳步推进。

  2022年,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正式投产,我国东部能源通道全面贯通,境外管道天然气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正式开工,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二期)全面完成。经过多年发展,国内油气管网规模超过18万千米,管网里程相较于十年前翻了一番,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进口通道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国天然气资源串换、互保互供能力显著增强。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CNG/LNG、城市燃气、设施安装以及综合能源等业务。

  长输管线业务:通过自建长输管线将天然气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及直供工业用户等下游客户,包括为中石油、中石化以及大用户提供代输服务。

  CNG/LNG业务:开展CNG/LNG贸易与加工,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工商业用户等下游客户。

  城市燃气业务:在特定区域内,通过建设城市燃气输配系统,向各类城市燃气终端客户销售天然气。

  设施安装工程业务:从事天然气相关设备、器具的经营和维修,天然气相关设施的调试、维护、保养、检修等业务。积极探索天然气相关工程的勘查、设计、监理、咨询、明升体育施工、工程总承包等业务。

  综合能源业务: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集中供热、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的投资建设,为用户端提供优质全面的综合能源服务。

  截至目前,公司已先后建成并运营蚌埠支线、淮南支线、芜铜支线、利阜支线、利淮支线、合巢支线、龙塘支线、利亳支线、江北联络线、池州支线、宣城支线、安庆支线、合六支线、明升体育广德支线、池铜支线、霍山支线、利颍支线、定凤支线、江北产业集中区支线、江南联络线、宣宁黄支线、南陵-泾县支线、青阳支线等长输管线个地市供应管输天然气;先后在合肥、池州、宣城、利辛、霍山等地建成多座CNG加气站;取得宿州市、广德市、和县、舒城县、庐江县、霍山县、颍上县、宁国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泾县、蚌铜产业园等特定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积极参与城市天然气管网的开发建设和投资经营,拥有多家控股参股城燃子公司,形成了长输业务、CNG/LNG业务、城网业务、辅助业务等四大板块。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输售气量30.94亿立方米,其中:长输业务板块输售气量30.11亿立方米,CNG/LNG业务板块销售量1.32亿立方米,城网业务板块输售气量4.41亿立方米,内部销售气量抵消4.90亿立方米;营业收入59.27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明升体育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35.13亿元,授信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22]230Z0857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审字[2022]230Z1321号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皖江江北产业集中区燃气特许经营权整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内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与关联方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燃气”)整合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芜湖皖能”)和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简称“江北港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该类别相关的交易为出资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出资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2022-067)。

  (1)本次拟与港华燃气共同整合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燃气特许经营权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该项投资后,项目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更迭、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燃气特许经营权整合的议案》。公司拟以持有的芜湖皖能100%股权的评估价值2500万元以及7500万元现金共计1亿元履行港华燃气认缴江北港华但未实缴的出资额人民币1亿元(该出资额占江北港华注册资本的50%)。出资完成后,芜湖皖能变更为江北港华全资子公司。本次整合有利于公司布局江北集中区燃气市场,扩大公司在江北集中区的市场占有率,扭转芜湖皖能公司的经营局面,从而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本次投资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该项投资后,项目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技术更迭、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本次投资整合皖江江北产业集中区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及其关联方的同类关联交易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77%,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能源领域投资;受其所投资的企业书面委托(经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提供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代理采购服务,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货款及提供担保。

  该公司关联人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61%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港华燃气为公司关联方。

  除上述事项外,港华燃气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选取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对芜湖江北港华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在基准日股权价值10,200万元。公司将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公司以持有的芜湖皖能100%股权作价2500万元以及7500万元现金出资,共计1亿元履行港华投资50%股权对江北港华的出资义务,出资完成后,芜湖皖能变更为江北港华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江北港华50%股权。

  经营范围:燃气设施建设与经营(该项目按特许经营许可协议开展,中标项目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及周边镇区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内的燃气生产、存储、输配、供应及汽车加气;(上述经营范围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燃气具销售;天然气利用技术的推广和服务。

  经营目的:在合资公司燃气特许经营权范围内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在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内部资源互补,共同开拓园区市场,向经营区域内用户提供安全、稳定、优质、清洁的天然气。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三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含一名副董事长候选人;乙方委派三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含一名董事长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如果合资各方股权或股权比例发生变化,董事会成员应由合资各方根据该变化的股权或股权比例协商确定。

  公司不设监事会,双方各委派一名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常务副总一名、工程副总一名、财务总监一名,甲方提名总经理和工程副总的人选,乙方提名常务副总和财务总监的人选。财务经理由甲方委派。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任期3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选连任,如到期不重新聘请视为连任。

  本合同经双方正式签署(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对合资各方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与《公司章程》一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江北集中区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以上,各类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00亿元以上,新建城区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至2025年,规划有信义七期、八期,奇瑞等大型工业企业落户,随着各大工业企业落户,也会带动配套产业和园区居民人数增长,扩大燃气市场,园区市场发展前景可观。

  芜湖皖能燃气特许经营权范围为江北集中区位于沈巷的起步区,约15平方公里。江北港华的燃气特许经营权范围为江北集中区园区内除鸠江区裕溪口街道约2.4平方公里和15平方公里起步区之外的范围,面积为534平方公里。两者合并后,经营范围扩大,后续主要工业用户将陆续落地于经营范围内。江北集中区整合将充分利用双方股东优势,发挥规模效益。

  芜湖皖能注册资本2500万元,至今整体已亏损约700万元。2018年亏损294万元,2019年亏损232万元,2020年和2021年度在增加江北港华代输和收回老小区改造款的情况下,净资产收益率仍不超过1%,通过区域整合经营,能够帮助优化芜湖公司存量资产,转变经营局面。

  江北港华共有员工40人,芜湖皖能共有员工24人;双方也都有独立的投资建设计划。通过整合能够有效的精简团队,减少重复投资和内部竞争。

  本次投资整合皖江江北产业集中区从消费结构来看,该地区工商业发达,以工业用户为主,属于盈利能力较强,市场前景良好的城市燃气项目。本次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下游城市燃气板块的销量,增加盈利能力。本次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燃气特许经营权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皖江江北产业集中区燃气特许经营权整合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纪伟毅、陈圣勇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股权价值经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出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事项。

  (三)《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212号)

  (四)《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55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纪伟毅先生、陈圣勇先生共两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需,并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本身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3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上述超出原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均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一)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营范围: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以统一管网形式从事集中式供水;供水厂及输配管道供水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住宅供水一体化设施的受托运行、维护服务;供水设备设施及管道的设计、安装。(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除外,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花卉、苗木、果树、蔬菜种植、销售;淡水鱼、畜禽养殖、销售;生态养殖技术咨询;农业产业化项目综合开发;农产品初加工、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梅园路128号招商开元中心03地块B座16层1607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从事广告业务;佣金代理;国内贸易;软件开发;……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开展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石油等能源产品的现货交易,提供交易相关的技术、场所和设施服务,提供资讯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铜陵市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含加气站)的建设、设计和经营;燃气(包括管道燃气)的生产、采购、储存、加工及输送、供应和销售;燃气设备、燃气器具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它气体燃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安庆城区范围内的管道燃气项目。安庆市区范围内统一生产、加工、储存、输配和销售各类气源的管道燃气(含瓶组方式)。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批发和零售;燃气汽车加气业务;制造燃气炉具、仪表及设备;批发和零售自产或非自产的燃气器具、仪表及设备;提供燃气设施设计、安装、维修、抢修等服务;从事其他相关业务。(安徽省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居用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燃气设施建设和经营;燃气加工、储存、输配、供应;汽车加气;燃气具零售(上述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公司原为内资企业,2013年3月2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居用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含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的生产、输配、销售及相关经营服务(含客户服务);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含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城市燃气工程(含管网)设计与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批发、零售燃气燃烧器具及零配件、配套装置、厨具、仪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从事橱柜的销售、安装及配套服务;燃气缴费以及其他燃气相关服务(除涉及配额、许可证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天然气的输配、销售及相关经营服务(含客户服务);城镇燃气工程项目(含站场、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燃气器具及零配件、厨具、五金的批发零售;燃气收费以及其他燃气相关服务。

  经营范围: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管道燃气的建设与经营;CNG/LNG供气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及加气业务;供气设备设施及管道的设计安装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燃气设施建设与经营(该项目按特许经营许可协议开展,中标项目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及周边镇区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内的燃气生产、存储、输配、供应及汽车加气;(上述经营范围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燃气具销售;天然气利用技术的推广和服务。

  经营范围:燃气的生产和供应;燃气设施安装、维修和管理;燃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CNG汽车加气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在黄山区批准的区域内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汽车加气站;管道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天然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在徽州区批准的区域内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汽车加气站;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天然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经营范围: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区域的管道燃气输配管网和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经营;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配和销售;燃气设备、炉具等相关配套设施的生产和销售。(凭资质经营)。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2、2楼202、3楼302、4楼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管件、管材及其相关配件);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批发、明升体育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不含会计、审计、法律咨询)。

  经营范围:天然气经营(不含城市管道天然气);天然气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船舶修造;钢结构制作、安装;船舶、物资打捞;航务工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不含水上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燃气管材及钢塑加工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石油制品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1.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由物价部门核定,因气源、用气结构、管输距离不同,对不同客户核定的销售价格会有所差异。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一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定价原则相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皖天然气的批复》(皖政秘[2002]141号),公司为西气东输省内的总买卖方,负责与上、下游天然气公司的衔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商品交易具有必然性。

  综上,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在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其必然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信息。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

  6、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一)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明升体育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线。

  (一)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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